主要職責
(一)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政策。按照全國教育發展戰略,研究我縣發展戰略和教育方針、政策、規定、制度并監督執行。
(二)研究制訂我縣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擬訂教育事業的發展重點、規模、速度和步驟,指導教育規劃、計劃的實施。
(三)管理我縣基礎教育、普通教育、職業技術教育、幼兒教育、成人教育等工作。協調各鄉(鎮)和有關部門教育工作,負責教育督導與評估。
(四)統籌規劃、協調指導我縣教育體制和辦學體制改革,理順教育內部和外部的關系,建立適合我縣經濟、社會發展的教育體制和運行體制。
(五)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統籌規劃并指導學校教師隊伍建設工作。
(六)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規劃,指導管理中央、省、市對我縣的教育撥款、貸款以及國內外對教育的捐贈援助。
(七)歸口管理我縣的成人自學考試、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學歷教育及考試工作。
(八)協助有關部門指導我縣中小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體育工作以及美育工作、國防教育工作。
(九)會同有關部門制訂學校招生計劃,制定錄用大中專學校畢業生就業計劃,并組織指導實施。
(十)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