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理工大學法學院簡介
長春理工大學法學院建設有法學和社會學兩個系,法學院現有教師30人,其中博士學位4人,在讀博士9人,占教師總數的43.3%。學院創辦的法律診所2006年獲得了國家3萬元資金的支持,長春理工大學法學會是長春理工大學法學中心的一個組成部分,從2001年法學會創辦以來以培養法學系學生的專業素質和實踐能力為目標,以提高學生的學習熱情,增強自身學科的榮譽感和使命感為宗旨。
歷史沿革
法學專業創建于1995年,當時隸屬于經法管理學院政法系,招收經濟法專業的專科生。1997年開始招收本科生,2002年4月法學教研室從兩課教研部獨立出來,成立法學系。2002年8月學校院系調整,法學系劃歸文法學院。2003年獲得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專業碩士學位授予權,2004年開始招收碩士研究生,現在校碩士研究生70人。社會工作專業培養在民政、勞動、社會保障和衛生部門,及工會、青年、婦女等社會組織及其他社會福利、服務和公益團體等機構從事社會保障、社會政策研究、社會行政管理、社區發展與管理、社會服務、評估與操作等工作的高級專門人才。
組織機構
長春理工大學法學院設有法學系、社會學系和法學中心、東北亞比較法研究所等機構,并且是中國法學會行政法學分會、比較法學分會、診所教育專業委員會和吉林省法學會的會員。法學系設有憲法與行政法教研室、民商法學教研室、刑法學教研室等研究機構;社會學系設有理論教學與實踐教學兩個研究機構。法學中心是學校更名后創辦的集教學、科研、服務、對外學術交流、社會實踐于一體的綜合性法律機構。她以法學專業雄厚的師資力量為依托,面向社會,以培養高級法學專業人才為宗旨,積極探索法學教育改革的新路子,同時為學校內外提供優質的法律服務。法學院的東北亞比較法研究所以東北亞6國的法律制度和法文化比較研究為特色,立足于吉林省是東北亞地區中心的地緣優勢,為吉林省的東北亞經濟貿易發展提供智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