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我們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法規;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建立科學化、法制化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制度并監督檢查。
(二)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指導全市人力資源市場建設,規范人才、勞動力、高等院校畢業生就業等市場。
(三)擬訂促進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并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就業、失業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擬訂就業援助、創業促進就業和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并組織實施;統籌協調選拔高等院校優秀畢業生赴基層工作。
(四)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的管理和監督辦法;擬訂全市社會保險內部控制制度和內部審計規劃;擬訂全市社會保險服務體系建設規劃并組織實施。
(五)貫徹執行國家社會保險法律法規,擬訂用人單位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的具體實施意見;負責全市城鎮職工、居民醫療保險政策與改革方案的擬訂與組織實施;貫徹全市企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政策;擬訂農村養老保險相關政策;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勞動能力鑒定政策的標準,負責企事業單位職工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及非因工傷殘喪失勞動能力鑒定等工作。
(六)綜合管理全市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工作,負責工資分配的宏觀管理;擬訂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福利及工作人員退休、退職政策、方案并組織貫徹實施;建立地區津貼和艱苦崗位津貼制度;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崗位登記管理工作;完善企業工資集體協商機制;擬訂并組織落實最低工資標準和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宏觀調控政策;指導監督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