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全國人民調解員協會于1993年5月經民政部批準成立。同年11月在北京召開成立大會,協會致力于團結全國人民調解員,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落實科學發展觀,發展完善人民調解制度,以人為本,化解矛盾糾紛,增進人民團結,維護公平正義,促進社會和諧,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作出貢獻。
協會宗旨
團結全國人民調解員,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落實科學發展觀,發展完善人民調解制度,以人為本,化解矛盾糾紛,增進人民團結,維護公平正義,促進社會和諧,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作出貢獻。
業務范圍
對會員進行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教育,組織會員學習黨和國家關于人民調解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人民調解專業知識;
發動會員積極調解矛盾糾紛,促進社會和諧,維護社會穩定;總結交流人民調解工作經驗,開展人民調解理論研究,推動人民調解制度改革發展;
支持人民調解員依法履行職責,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
向政府和有關部門反映民間糾紛情況,人民調解工作情況,加強基層民主與法制建設方面的意見及建議;
指導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調解員協會工作;
開展與國外和港、澳、臺地區調解組織的交流活動;
辦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委托辦理的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