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成都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成立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通知》(成機編[2004]25號)、《關于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調整內設機構和增配處級領導職數的通知》(成機編辦[2008]109號)文件精神,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是直屬市政府的不以營利為目的獨立的正局級事業單位,負責成都地區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
中心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住房公積金管理的政策、法規;
(二)編制、執行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計劃;
(三)負責記載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等情況;
(四)負責住房公積金的核算;
(五)審批住房公積金的提取、使用;
(六)負責住房公積金的保值和歸還;
(七)編制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
(八)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2014年,成都市全轄歸集住房公積金212.82億元,支取住房公積金118.65億元;向32654戶家庭新增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97.97億元,累計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611.86億元。
為管好用好住房公積金,不辜負全市住房公積金繳存人的重托,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圍繞建設一流班子、一流隊伍、一流服務、一流管理、一流業績的工作目標,建立目標管理體系、風險控制體系、激勵約束體系、考核評價體系,以決策科學化、服務規范化、管理制度化、手段現代化來保障“中心”工作目標的實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