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阜陽市委辦公室、阜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界首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辦〔2010〕66號)和中共界首市委、界首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界首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界發〔2010〕6號)精神,設置市教育局,為主管全市教育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1. 由國務院、省政府和阜陽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2. 普及九年義務教育。
3. 指導大中專畢業生的就業工作。
(二)加強的職責
1. 指導全市薄弱學校改造和標準化學校建設。
2. 指導全市義務教育均衡發展。
主要職責
(一)研究擬定全市教育發展戰略,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擬訂相應的政策和規定;監督檢查各級各類學校對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法規的貫徹執行。
(二)研究擬定全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協調、指導、實施教育體制和辦學體制改革工作。
(三)管理和指導全市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和學校繼續教育工作,規劃、管理、指導社會力量辦學和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實施中等、初等和學前教育的課程計劃、課程改革;指導教育教學研究工作。
(四)主管全市的教師工作;統籌規劃、指導學校教師和管理人員隊伍建設工作,制定并貫徹教職工隊伍管理的規章制度;指導中小學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組織實施全市中小學初級教師職務評聘工作;負責中小學中高級教師職務評聘收卷審核;組織實施全市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繼續教育和教育管理干部的培訓及獎懲工作;負責本市教師的調配工作。
(五)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參與擬定教育經費籌措和管理的政策及財務管理制度;統計并監測全市教育事業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本系統財務預算和管理工作;按有關規定管理國(境)內外教育援助、教育貸款等;負責全市中小學及直屬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的監管工作;參與擬定教育基建投資計劃,指導與管理本部門的基本建設工作。
(六)指導并監督全市教育系統行風建設及學校精神文明建設;規劃并指導教育系統各級各類學校德育、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及國防教育工作。
(七)管理本系統學歷教育的招生考試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和指導師范教育類大中專畢業生在教育系統的招聘工作。
(八)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規劃中小學布局,指導和監督本系統學校基本建設、校園發展規劃的制定,負責全市中小學勤工儉學、教學儀器裝備和信息技術教育工作,指導并組織實施全市中小學危房改造工作。
(九)承辦市政府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