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旅游電子政務網的主要工作職責
(一)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旅游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受委托研究起草旅游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經審議通過后組織實施,依法監督檢查有關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貫徹執行。
(二) 研究和制訂推進現代化國際風景旅游城市建設發展戰略,負責旅游商貿系統有關工作的綜合協調,組織協調城市旅游環境和基礎設施、旅游交通、商貿購物、餐飲、住宿、旅游文化娛樂等各類資源的整合、優化配置與規劃指導;負責全市旅游信息化建設工作,強化城市旅游綜合服務功能。
(三) 負責編制本市旅游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和檢查;指導、協調全市重點旅游區域和重大旅游項目規劃、開發、建設及旅游資源保護工作;負責西湖風景名勝區建設項目審查和旅游項目建設方案審查聯席會議的召集工作;負責指導西湖風景名勝區、旅游度假區、自然保護區及“三江兩湖一山一河”重點建設項目的規劃編制和方案的審查、審批工作。
(四) 研究制定國際國內旅游市場開發戰略,負責對全市旅游整體形象的宣傳和重大促銷活動的協調,處理市旅游形象推廣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負責編制全市旅游促銷方案和促銷資金使用方案;指導編制我市各類旅游宣傳資料;參與協調全市旅游節慶活動;負責全市重大旅游會展及外來大型旅游促銷活動的協調工作;組織指導重要旅游產品的開發工作;負責旅游業的對外交流與合作;負責收集研究并發布國內外旅游市場動態信息。
(五) 負責全市旅游行業管理和標準化推廣工作;研究和擬定政策措施,加快旅游行業的結構調整;負責專項旅游經營業務的審批工作;組織和實施飯店的星級評定及申報;負責國內旅行社的審批;協調整治和改善旅游環境,規范景區(點)旅游經營服務活動和景區(點)等級評定工作;負責指導旅游商品的科研與開發;負責指導“中國優秀旅游城市”等創建工作和行業精神文明建設;指導旅游行業協會工作;負責特種旅游項目的許可申報;協調、指導旅游安全管理、緊急救援、保險監督工作。
(六) 負責全市旅游管理資源普查和旅游行業統計工作;統籌安排使用各類旅游發展資金。參與旅游業的社會投資和外資引進工作。
(七) 負責監督、檢查旅游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受理旅游投訴,依法維護旅游消費者和旅游經營者的合法權益;負責旅游咨詢服務工作。
(八) 指導旅游行業人力資源開發的規劃和管理;負責制定旅游人才培訓規劃和專業技術崗位標準;負責旅游行業從業人員的執業資格考核和等級考核工作,申報、核發崗位證書。
(九) 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