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公安交管網的主要職責
一、執行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草案,組織實施全市公安保衛工作;
二、掌握全市影響政治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制定有關對策并負責組織實施;
三、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處置治安事故和騷亂,依法管理集會、游行、示威活動,管理特種行業和危險物品;
四、維護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 五、組織實施消防工作,實行消防監督;
六、承擔上級領導人以及重要外賓的安全警衛工作;
七、依法管理戶政、國籍、入境出境事務和外國人在本市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
八、對判處管制、拘役、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和監外執行的罪犯執行刑罰,對宣告緩刑、假釋的罪犯實行監督、考察,依法管理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強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等場所;
九、負責公共信息網絡的安全監察工作;
十、指導和監督政府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組織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治安保衛委員會等群眾性組織的治安防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