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河縣教育體育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教育、體育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研究制定全縣教育體育事業發展規劃,擬定教育體育體制改革意見及教育體育事業發展的重點,并組織實施。
(二)統籌管理全縣的學前教育、基礎教育、職業教育、體育教育、少數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組織實施九年制義務教育。
(三)負責全縣各級各類教育督導與評估工作。
(四)指導學校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國防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和教育督察工作。
(五)組織指導全縣中考招生、高考、學業水平考試、自學考試以及各類學生學籍管理工作。
(六)統籌管理全縣教育資源配置、教育結構布局調整、學校各項建設。
(七)組織開展全縣教學和教育的科學研究。統籌規劃全縣教育信息化建設,指導電化教育工作。
(八)負責指導教育體育系統法制建設和依法治校工作。
(九)負責學校領導班子建設和局機關干部隊伍建設;負責全縣教育體育機構干部的培訓及考核工作。
(十)負責全縣教師隊伍管理工作,指導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組織實施教育系統勞動工資和人事管理的有關政策。負責教師資格認定和師范類畢業生就業指導以及就業制度改革工作。
(十一)監督檢查維護教育權益的執行情況;負責全縣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管理工作。
(十二)管理和指導全縣體育競賽工作;組織實施全民健身計劃,開展各種體育活動,培養體育人才;依法監督和加強體育陣地建設,推動全縣群眾體育活動的廣泛開展。
(十三)擬定全縣體育產業發展規劃,指導協調全縣體育產業發展,積極發行體育彩票。
(十四)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