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互聯網交通安全服務管理平臺簡介
煙臺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組建于1987年,建制為正縣級單位。支隊內設20個正科級單位,轄11個縣市區交警大隊及煙臺港、機場大隊。全市現有正式交通民警1500余人,擔負著煙臺市14206.2公里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以及214.96萬輛機動車(其中汽車91.8萬輛),160.7萬名機動車駕駛員(其中汽車駕駛員128.5萬人)的管理任務。(注:以上統計數字截止至2010年11底。)
機構職責
交警支隊內設20個職能科(室、隊):
(一)辦公室協助支隊領導組織協調支隊日常工作;負責文秘、信息、檔案、機要、保密、督辦工作;負責會議組織管理、接待保障工作;通過122報警臺接受處理群眾的交通事故報警;負責非現場違法車輛的抓拍、確認、發布工作。
(二)政治處負責民警隊伍建設、政治思想、教育培訓;負責黨團組織建設;負責人事勞資管理;負責婦女、離退休人員及臨時用工的管理服務工作。
(三)督察科負責對全市交警系統執行有關政策、法規、規章情況和重要工作進行督察;負責紀律檢查工作、廉潔勤政教育;負責監察黨章、黨紀和政策法規的執行情況。
(四)后勤裝備科負責組織分配裝備物資;負責支隊后勤保障、國有資產管理;負責支隊基本建設、房地產的維修管理;負責醫療衛生工作。
(五)財務科負責對全市公安交警經費財務活動進行內部監督、檢查、指導;負責制定并組織實施財務收支計劃,負責支隊財務管理工作;負責交警經費基本建設資金籌集、賬務處理,負責組織政府采購項目的招投標及預決算的審計;負責日常的財務檔案及本科文書檔案的管理工作。
(六)法制科負責組織實施全市公安交警系統內部執法監督、執法質量考核評議工作;指導和承辦交警系統行政應訴案件;負責承辦支隊其他訴訟或非訴訟法律事務;負責直屬各大隊刑事案件、行政拘留案件的審核;負責全市交警各項法制教育培訓及業務工作指導。
(七)科技科負責制定全市公安交通管理科技發展規劃,協調、組織、指導全市公安交通管理科學技術工作;負責全市公安交通管理科學技術研究及公安交通管理科技項目的立項、申報、管理和應用推廣工作;負責全市公安交通管理信息應用系統和計算機網絡系統的建設、管理和維護;負責全市交警指揮中心建設的規劃、指導工作,負責支隊指揮中心的建設、維護工作;負責支隊道路交通控制系統技術規劃、技術建設、技術維護工作;負責支隊有線、無線通訊的建設和維護;負責支隊科技裝備購置和重大科技工程建設項目的管理;負責全市公安交警系統科技應用培訓,搞好科技宣傳工作。
(八)交通管理科負責全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負責全市道路交通的組織管理,調查、調控交通流量和交通總量,制定市區道路交通規劃,參與交通設施設置、安裝方案的審核,參與市區挖掘和占用道路的審批、審核工作,負責機動車通行證的管理和停車場管理;負責全市勤務管理;負責指導全市交通違法行為處理工作及道路交通違法信息管理系統的應用管理工作。
(九)肇事處理科負責全市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工作。分析研究事故發生原因及對策,組織、指導特大交通事故現場勘查和重大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件的偵破工作;負責全市交通事故責任重新認定及傷殘等級評定工作;負責全市公安交警系統信訪工作,承擔對信訪事項的交辦、轉辦、督辦、協調、考核等工作任務。
(十)安全宣傳科負責組織指導全市交通法規、交通安全常識的社會化宣傳教育工作;負責交通管理的新聞、媒體報道工作,總結宣傳交通安全工作先進典型;編發交通安全常識和宣傳材料;負責新聞發布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