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衛生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衛生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全市衛生事業發展總體規劃和工作目標,以及疾病防治、初級衛生保健、社區衛生服務、衛生人才培養等單項規劃并組織實施。
二、貫徹預防為主方針,開展全民健康教育。組織指導全市急慢性傳染病、地方病、職業病的防治和婦幼衛生工作。
三、依據衛生法規標準,對食品、社會公共衛生、勞動衛生、采供血及臨床用血質量行使監督職權,對重大疾病及醫療質量等實行檢測;研究指導醫療機構改革,實行醫務人員資格認可和醫療機構許可證制度。
四、制定衛生執法監督工作規劃,并組織實施。
五、制定衛生人才發展規劃和全市重點醫學研究計劃。
六、貫徹實施黨的中醫政策,繼續發揚祖國醫藥學遺產、發展中醫醫療、教育、科研事業,開展中西醫結合工作和中、高等醫學繼續教育,加強在職培訓,有計劃地培養衛生醫療學科帶頭人。
七、和完善財務管理制度,衛生統計與信息工作。
八、遇有重大突發事件和自然災害,在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在省衛生廳的指導下,組織調度全市衛生技術力量,對重大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置,防治和控制疫情、疾病的發生、蔓延。
九、對全市衛生技術人員進行職業道德和法制教育,促進衛生行業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十、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