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州區教育局簡介
黃州區教育局根據《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黃州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黃辦文〔2010〕69號)和《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黃州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黃州辦發〔2010〕13號)精神,設立黃州區教育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于教育改革和發展的各項方針、政策,擬訂全區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有關教育的地方性教育規章草案及規范性文件并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全區學校的教育、教學體制改革。
(二)統籌管理教育系統教育經費,參與擬訂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辦法和方案;監督全區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區有關學生資助工作方針和政策,統籌管理全區貧困家庭學生資助工作。
(三)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負責義務教育的宏觀指導與協調;指導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特殊教育工作,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督促檢查全區中等和初等教育各類學校的辦學標準、教學基本要求、教學基本條件的落實情況。
(四)指導全區的教育督導工作;組織開展對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工作;組織開展對基礎教育發展水平、質量的監測工作。
(五)統籌管理和協調全區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社會力量舉辦的高等教育工作。
(六)指導全區學校的依法治校、安全、綜合治理、檔案和保密、計劃生育工作。
(七)統籌管理和協調全區學校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工作。
(八)指導全區教育系統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推行和實施校長、教師聘任制,歸口管理所屬學校校(園)長。
(九)主管全區教師工作;組織實施各級各類教師資格證書制度;統籌規劃學校教師和管理人員隊伍建設;負責全區中小學(含幼兒園)校(園)長、教師的繼續教育和課程改革新教材的培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區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工作;指導全區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
(十)統籌管理全區各類學歷教育的招生考試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并監督實施成人高校、中等職業學校和普通高中的招生計劃,組織協調招生管理工作;指導大中專學校開展就業創業工作。
(十一)負責全區中等職業學校和專業的設置、合并、撤銷的組織論證和申報指導工作;負責全區社會力量舉辦各級各類學校及教育機構的申報、評估、審批(備案)和管理工作。
(十二)指導和管理全區教育系統的科學研究工作,組織、協調中等職業學校、成人教育學校的科技開發、科研成果轉化和教育興農工作。
(十三)組織指導全區教育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對外宣傳;負責出國留學人員、來黃留學人員和外國文教專家、教師的有關管理工作;負責有關教育方面的出國(出境)人員的申報、審查工作。
(十四)指導、協調全區各級各類學校后勤保障、校辦產業、勤工儉學、電化教育、信息化建設以及教學儀器設備和圖書資料裝備工作;指導、管理全區教育信息統計、分析和發布;指導有關的教育學會、協會工作;管理所屬單位的工作。
(十五)貫徹執行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編制全區語言文字工作中長期規劃;組織協調語言文字的規范和標準的監督檢查;指導和組織推廣普通話、推行規范漢字;開展普通話培訓和測試工作。
(十六)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