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工作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法規;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組織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地方性法規草案、規章、政策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指導全市人力資源市場建設,規范人才、勞動力、高等院校畢業生就業等市場。
三、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擬訂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相關政策,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統籌協調選拔高等院校優秀畢業生赴基層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貫徹落實國家、省關于國(境)外人員(不含專家)來我市就業管理政策。
四、擬訂并組織實施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組織擬訂全市統一的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辦法;統籌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社會組織、社會成員的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的管理和監督辦法;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
五、負責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實施意見;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七、會同有關部門負責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參與人才管理工作,制定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辦法,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培養和引進工作。
八、研究擬訂引進國外智力政策與措施并組織實施;綜合管理來我市工作的各類外國專家;負責外國專家表彰獎勵工作;歸口管理全市出國(境)培訓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引進海外研發團隊工作。
九、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軍隊轉業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計劃;負責軍隊轉業干部教育培訓工作;組織擬訂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干部解困和穩定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干部管理服務工作。
十、負責行政機關公務員綜合管理;擬訂有關人員調配政策和特殊人員安置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并實施政府獎勵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