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地方稅務局(正處級建制)現內設辦公室、法規科、稅政科、規費管理科、征收管理科、計劃財務科、信息管理科、人事教育科、機關黨辦、監察室(與紀檢組合署辦公)共10個職能科(室)和機關服務中心1個直屬事業單位,下轄稽查局1個副處級直屬行政單位和香洲區地方稅務局、斗門區地方稅務局、金灣區地方稅務局、拱北地方稅務局、保稅區稅務分局、高新區稅務分局、珠海經濟技術開發區地方稅務局、征收分局、納稅服務局共9個正科級直屬行政單位,并在香洲區、斗門區、金灣區和拱北地方稅務局內按照行政區劃和經濟稅源相結合原則,設置13個副科級稅務分局,負責一線稅收管理工作。
珠海市地方稅務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稅收工作的方針政策、各項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研究制定地方各稅、費在本市的具體征收管理實施辦法;
(二)負責地方各稅、教育費附加、社會保險費、文化事業建設費和省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規費的征收管理工作;
(三)貫徹執行征收管理制度并檢查監督制度的落實;
(四)負責稅務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工作;
(五)檢查監督地方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
(六)組織稅收政策法規宣傳和理論研究;
(七)負責地方稅務系統的稅收計劃、會計、統計和票證管理工作;
(八)按照授權或權限管理地方稅務系統的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和經費;
(九)負責地方稅務隊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以及教育培訓工作;
(十)承辦上級地方稅務機關和同級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