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簡介
北京市公安消防總隊又稱“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北京市消防總隊”,是實行現役體制的公安消防力量,接受北京市公安局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消防局的雙重領導。為便于履行消防職能,1987年被市委、市政府定名為北京市消防局,2000年又將消防總隊定名為“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
消防安全職責
(一)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制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二)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配置消防設施、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并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完好有效;
(三)對建筑消防設施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確保完好有效,檢測記錄應當完整準確,存檔備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保證防火防煙分區、防火間距符合消防技術標準;
(五)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六)組織進行有針對性的消防演練;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職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