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地方稅務局的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稅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征收管理改革。
(二)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本系統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三)負責組織實施地方稅及省政府指定的基金(費)的征收管理、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反避稅和稽查工作,力爭稅款應收盡收;負責普通發票和其他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
(四)監督檢查本系統的稅收執法活動和內部行政管理活動;負責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五)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本系統納稅服務體系建設;制定和監督執行本系統納稅服務管理制度;貫徹執行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監督實施注冊稅務師管理制度。
(六)組織實施對納稅人進行分類管理和專業化服務,組織實施對重點行業的納稅服務和稅源管理。
(七)編制、分配和下達本系統稅收收入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的稅收會計、統計核算工作。
(八)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制定本系統稅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承擔本系統金稅工程的推廣和應用工作。
(九)負責本地區國際稅收管理工作。
(十)負責稅收理論和政策的綜合性調研,研究稅負總水平并提出運用稅收手段進行適度調控的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