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昌縣教育局位于縣城南街150號,是縣人民政府主管全縣教育事業的職能部門,貫徹和制訂全縣教育教育方針、發展規劃,統籌安排學校布局調整、學校設置等事宜,指導和管理全縣教育工作。
全縣有幼兒園267所(其中公辦市級示范性幼兒園1所,民辦幼兒園266所)、小學255所(含23個教學點)、初中21所、高中4所(其中完中2所、職校1所)、教師進修學校1所、特教學校1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法規。
(二)制訂全縣教育發展規劃,統籌安排學校布局調整、學校設置等事宜。
(三)負責全縣學前教育、義務教育、高中教育、成人教育的指導和管理工作,代表縣政府對鄉(鎮)政府和學校工作及辦學水平進行督導和評估。
(四)負責師資培訓、教師隊伍建設的規劃指導。
(五)負責教育體制、辦學體制、學校管理體制、城鄉教育綜合改革的統籌規劃和協調指導。
(六)指導教育經費預決算工作,檢查監督教育經費的管理使用情況。
(七)指導全縣學校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各類招生考試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師范類大中專畢業生的就業安置工作。
(八)指導、推動教育教學的理念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
(九)指導協調全縣群眾文化活動,指導督促專業劇團的劇目排演、文物管理、電影發行放映、文化遺產收集整理和圖書發行、放閱、收藏工作,依法管理全縣社會文化市場,監督落實農村文化三項活動的開展和文化館及鄉(鎮)文化站的業務工作。
(十)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