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海事局成立于2000年1月,為交通運輸部駐粵的直屬正廳級機構,是廣東水上交通安全監督管理主管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和海上設施檢驗條例》、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航標條例》等法規賦予的職權,負責廣東水上安全監督、防止船舶污染、船舶和水上設施檢驗、航海保障等工作。
截至2011年底,廣東海事局在全省設有20個地市一級的海事局,在有關重要港口和縣(市)設置92個海事處及131個辦事處;在轄區內設有廣州、湛江、汕頭和北海等4個航標處,并設有海測大隊、船員管理中心、培訓中心、船舶交通管理中心、后勤服務中心、海上巡查執法支隊、廣州海岸電臺、海員廣州療養院等工作機構。轄區內有海岸線4176公里,通航河流998條,內河通航里程1.36萬公里;廣東轄區船舶進出港313.3萬艘,貨物吞吐量14.61億噸(其中載運危險品船舶8.98萬艘次,危險貨物2.48億噸),旅客運送量3381.2萬人次(不含渡口渡船每年渡運人員近億人次),在冊船員21.08萬人,維護航標1346座,海上測量區域16.99萬平方公里。
廣東海事局作為廣東水上安全監督管理的執法機關,在交通運輸部和省政府的正確領導下,秉承“航運更安全,運輸更便利,海洋更清潔”的宗旨,認真履行職責,完善基礎設施建設,加強隊伍建設,提高監管水平,嚴格執法,秉公執法。為維護國家權益,保障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止水域污染,促進社會經濟和水運事業的發展作出應有貢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