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宜昌市委辦公室、宜昌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宜都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宜辦文[2010]1號)和《中共宜都市委、宜都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宜都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都發[2010]6號)精神,設立宜都市衛生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增加基本藥物制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鄉(鎮)處衛生院的協調、服務管理職責。
(二)將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綜合協調食品安全、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職責劃入市衛生局,在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領導下開展工作。
(三)將食品衛生許可,餐飲業、食堂等餐飲服務環節(以下簡稱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和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的職責劃給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四)將組織查處全市職業危害事故和有關違法違規行為、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頒發管理、作業場所職業衛生安全監督檢查和指導、職業衛生安全培訓工作組織指導和監督檢查職責劃給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五)加強對醫療服務、醫療機構的監督管理。
(六)做好農村改水中的水質監測和農村改廁的規劃協調工作。
(七)加強為大企業、項目建設提供“直通車”服務的職責。
(八)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主要職責
(一)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擬訂衛生改革與發展目標、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實施國家衛生標準和技術規范。
(二)落實全省基本藥物的采購、配送、使用的相關政策,貫徹執行和指導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三)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牽頭建立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制。
(四)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和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公共場所和飲用水的衛生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
(五)擬訂全市區域衛生規劃,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市衛生資源配置。
(六)組織擬訂并實施全市農村衛生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全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
(七)擬訂全市社區衛生、婦幼衛生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規劃并指導全市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婦幼保健的綜合管理和監督。
(八)貫徹預防為主方針,開展全民健康教育,擬訂全市疾病防治規劃和措施并組織實施,負責傳染病、地方病和其他常見病、多發病的防治工作。
(九)負責衛生應急工作,擬訂衛生應急預案和措施,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指導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與應急處置,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十)負責全市醫療行政管理,研究指導全市醫療機構運行機制改革,負責實施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制度和醫務人員執業許可證制度,組織實施國家關于醫療質量標準、技術標準、服務規范和衛生人員職業道德規范。
(十一)依法監督管理臨床用血質量,協調組織全市無償獻血。
(十二)擬訂全市重點醫學科技規劃,組織實施全市重點醫藥衛生科技攻關項目,指導醫學科技成果的普及應用工作,擬訂全市醫學繼續教育發展規劃,組織開展全市醫學繼續教育工作。
(十三)貫徹中西醫并重方針,擬訂促進中醫藥中長期發展規劃,推進中醫藥的繼承與創新。
(十四)指導全市衛生人才隊伍建設,組織擬訂全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組織實施衛生專業技術資格標準。
(十五)組織指導全市醫學衛生方面的政府與民間的合作交流,負責全市醫療衛生對外援助和勞務輸出管理,辦理衛生系統人員因公出國、出境手續。
(十六)承擔市委市政府血吸蟲病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市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員會、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七)為大企業、項目建設提供“直通車”服務。
(十八)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